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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完成首例内河水上交通执法全流程非现场处罚案件

202451810时,兴化市安太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兴安太5518船涉嫌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案(“启东交水执【2024 6号”)由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行完结,该案件为启东内河水上交通执法全流程非现场执法首例案件。

该案件是通过启东内河交通智能监管执法系统,实现电子卡口远程非现场AI取证,经执法部门监控中心人工审核立案,利用互联网“启东交通执法微公众号”,执法人员通过微处罚系统实现与涉嫌违章船舶船东非现场不见面执法流程操作,包括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行为决定书等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网络送达及微公众号推送动态缴费二维码实现行政相对人罚没款缴纳及规范入账到政府指定的财政专用非税账户,打通部门壁垒、技术壁垒,从而实现水上交通执法案件全流程非现场闭环功能。这种线上处理水上交通违章的方式,解决了船户因天南海北流动运营及船期等因素不方便上岸到执法窗口处理违章的现实问题,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大大降低了办案成本,提升了办案质效。

启东内河交通智能监管执法系统项目于202111月组织实施,20223月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项目根据江苏交通基层执法机构指挥中心建设指南标准建造,系统包括:前端干线航道建设2个综合电子卡口、6个简要电子卡口,主要干线航道水域54个视频点位,覆盖30家内河码头;中心平台集成内河船舶交通安全监管及执法系统,含AI水上智能卡口模块、电子巡航模块、通航环境模块、非现场执法与微服务模块、信息发布模块等;通过前端AIS、高清摄像机等多传感设备数据采集,后端平台对多传感信息融合、视频及图像识别、数据融合分析等,实现内河交通智能监管,大大提升了水上领域社会治理能力。

上述全流程互联网方式执法案件的完成,实现了一体化水上综合执法监管的闭环功能,在全省乃至全国的交通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在系统内对全流程非现场执法以及不见面处罚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实践。

下一步,启东交通执法将进一步探索交通行政处罚自助系统、海事无人机等新监管手段,不断发挥水上智能监管内涵和潜力,不断提升交通管理社会化治理能力。